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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首批办理日照校区教职工住宅楼不动产证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0-07-16浏览次数:

各单位:

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关心指导下,在日照市委、市府的大力支持下,日照校区教职工住宅楼不动产证办理工作进展顺利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民生工程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,加快日照校区住房不动产证办理进程,经研究,启动首批不动产证办理到户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首批办理范围

已经办理完不动产大证的住宅楼(A区全部住宅楼及B1234678号楼)。B区新建5栋楼(B510111213号楼)因相关工作程序正在完善和推进,办理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二、公示首批业主名单

日照校区、曲阜校区将同时公示首批业主名单,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即2020720日至 2020724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与后勤管理处联系,联系人:赵老师,联系电话:0633-3980333

公示地点: 日照校区家属区中心广场

曲阜校区百意超市南侧广场

三、填写房屋证明

对公示的名单信息没有异议的住户,下载附件1房屋证明,具体填写要求如下:

1.买受人:房主姓名。

2.身份证号码:房主身份证号码。

3.联系电话:房主联系电话。

4.主房内容填写:根据公示名单上的房号填写。例1-2-30112单元301号。

5.建筑面积、车库/储藏室号、车库/储藏室面积:按照日照市不动产中心入户测量的面积,由学校统一填写。

6.购房款:各住户缴纳的购房款,包括储藏室和车库、车位费。不包括土地出让金(以财务处开具的房款收据为准)。咨询人:孔老师,咨询电话:0633-3980061

7.单位(章):曲阜师范大学公章,由后勤管理处收取后统一到学校盖章。

四、填写契税申报表

住户下载附件2契税申报表,具体填写情况如下:

1.住户填写承受方信息。名称为房主姓名,登记注册类型、所属行业不用填写。

2.住户填写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。(住房数量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及18周岁以下孩子名下的所有住房)

3.房主在纳税人签章处签字、按手印。

4.该表其他信息由学校统一填写。

五、需上交的材料

1.房主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。身份证的正反面要复印到一张纸上。

2.下载附件1房屋证明一式四份,买受人需要签字、按手印。

3.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(户主页、各家庭成员的单页、索引页)复印件、结婚证复印件;离异的:离婚证、离婚协议复印件。以上材料复印件各2份。(家庭成员包括夫妻、未成年孩子)

4.下载附件2契税申报表填写,一式2份。

5.单身(包括离异、丧偶)的下载附件3纳税诚信保证书填写,一式2份。

6.购房发票(收据)复印件,一式2份。

请各单位统一收取后,于2020731日下午4时前,曲阜校区报送后勤管理处房管科(办公2号楼112室),联系人:林老师,联系电话:0537- 4458836。日照校区报送后勤科(留学生会馆2107室),联系人:赵老师,联系电话:0633-3980333

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在日照校区有住房的教职员工。

附件1:房屋证明.docx

附件2:契税申报表.doc

附件3:纳税诚信保证书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职工住宅不动产证办理工作小组

2020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