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以及后勤管理处的批示、决定。具体负责后勤管理处的劳资、人事、国有资产、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。
二、负责监督指导各科室、中心临时用工人员的录用、培训、工资、福利、奖惩和辞退等等方面的工作。
根据岗位需求,对新录用的务工人员,坚持“严格控制、规范合法、保障权益、避免纠纷、加强管理”的原则。
三、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长短,对后勤管理处所有务工人员制定规章制度,签定《劳务用工协议》。
四、负责现有部分职工社会保险(五险)的交纳工作;对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继续办理社保手续。
五、配合学校人事处做好各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、定级、工资核算等工作。(企编人员的工资每年至少核算一次)
六、负责后勤管理处劳动人事方面的统计、报表以及有关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呈报工作。对所有临时用工人员登记造册,建立个人档案,纳入统一管理范围。
七、根据学校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,负责协调办理后勤管理处职工的退休和退职等手续(包括临时用工)。
八、熟悉掌握并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制度,掌握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。负责后勤管理处及各科室、中心国有资产的正常管理(保值)以及报废、报损的监督工作。
九、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、《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》和《曲阜师范大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》等文件,紧紧围绕学校关于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》的有关规定,认真抓好后勤管理处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