曲阜师范大学防汛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
为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、妥善处理洪涝、暴雨、台风等突发自然灾害事件,构建“集中领导、统一指挥、反应灵敏、运转高效”的防汛应急体系,全面提升学校防汛防台风应急管理水平,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,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总则
(一)编制依据
本预案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》《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》《山东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》《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》《曲阜师范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,结合学校防汛工作实际,制定本预案。
(二)适用范围
本预案适用于学校防汛防台风及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工作。
(三)工作原则
1.以人为本,安全第一。应急处置工作要遵循以人为本、迅速反应、快速施救、统一指挥、协同应对、区分性质、依法处置的基本原则。
2.分级负责,快速响应。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后,各单位各部门在学校党委、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统一领导下,启动相应应急预案,并及时报告防汛防台风工作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办公室)。
3.预防为主,及时控制。立足防范、抓早、抓小,搞好信息收集研究,把突发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。
4.部门联动,协同应对。发生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后,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领导小组要求,立即深入一线,掌握情况,开展工作,控制局面。
5.加强保障,重在建设。从领导、人员、物质、经费、工作部署等方面,强化保障措施,提高工作效率。
二、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
按照上级有关规定,学校建立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防汛应急处置工作。
(一)成立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分管校领导
副组长:后勤管理处处长
成 员:
党委办公室主任 日照校区办公室主任
宣传部部长 学生工作处处长
人事处处长 研究生处处长
财务处处长 资产管理处处长
保卫处处长 团委书记
校医院院长 工会主席
(二)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:
1.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指导督促学校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;
2.贯彻执行上级指挥命令,组织制订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;
3.传达上级防汛防台风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、指示、通知、通告;
4.部署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,对各部门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进行检查、督促和指导;
5.组织防汛检查和防灾减灾教育宣传,指导督促学校、幼儿园、体育场所开展防汛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;
6.督促指导各部门、各学院做好校舍设施、体育活动场所维修加固、教学设备仪器防护、网络设施安全等工作;组织做好重大活动安全工作;遇到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、师生转移等命令;
7.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,做出决策,指导各部门各学院做好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救助工作,开展灾情调查统计,并向上级部门报告。
三、灾害分级
按照防汛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,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(Ⅳ级)、较重(Ⅲ级)、严重(Ⅱ级)、特别严重(I级)四个预警级别,依次用蓝色、黄色、橙色、红色表示。
具体防汛灾害达到级别以上级通知为准。
四、预防和预警机制
(一)平时预防预警机制
1.开展防汛知识宣传教育。将防汛知识宣传纳入安全教育课程,指导各学院、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防汛安全教育。
2.开展防汛工作检查。组织各部门、各学院、附属中小学、幼儿园及体育场所开展自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3.防灾害预警。对可能受降雨、台风影响的校区,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,与气象、水利等部门保持联系,了解动向、降雨量等情况,针对可能出现的滑坡、泥石流、江河洪水、内涝等灾害,研究防御对策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。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,必要时采取预警、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。
(二)灾害发生前的应急反应
接到上级发布洪水、台风灾害预报后,即刻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。应急反应包括:
1.根据上级统一部署,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,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;
2.按照上级统一部署,发布躲避通知,必要时组织师生避灾疏散;
3.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;
4.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、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工作;
5.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;
6.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,保持校园安定。
(三)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
洪水、台风灾害发生后,在校党委统一部署下,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应急处置工作,并根据灾害等级,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。
1.Ⅳ级(一般事件)应急响应:
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,平均风力6级以上,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;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。
学校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有关单位组织加强值班值守,领导带班,加强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领导小组。各部门、各单位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,保证排水畅通,加强对临时建筑、建筑工地、边坡基坑、地下工程、危房的巡查,通知人员做好避险准备。
2.Ⅲ级(较大事件)应急响应:
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,平均风力8级以上,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;6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暴雨影响,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;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。
领导小组到位指导工作。提示学校做好防汛准备,暂停室外教学活动。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,通知所属学院
、中小学、幼儿园停课,中小学、幼儿园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儿童。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,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;通知有关单位、人员撤离危险区域,转移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,避免财产受损。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,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。
3.Ⅱ级(重大事件)应急响应:
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,平均风力10级以上,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;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,降雨量50毫米以上,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;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。
领导小组组长到位指挥,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、责任人到岗,启动应急预案,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,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,做到随调随到,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。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,领导小组通知所属学院、中小学、幼儿园停课,各学院、中小学、幼儿园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儿童。
4.Ⅰ级(特别重大事件)应急响应:
发生超标准洪水,堤、坝、涵、闸、路、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、坍塌;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,平均风力12级以上,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;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,降雨量100毫米以上,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;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。
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进入应急待命状态,随时根据上级指令投入抢险救灾工作。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,通知所属学院、附属中小学以及幼儿园停课,各学院、中小学、幼儿园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儿童。
(1)上级有关部门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,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部门、各单位、各学院、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;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。
抢险救援应急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的人、财、物转移,必要时直接向辖区防汛指挥部请求援助,同时报告主管部门。
(2)配合属地防汛办公室,做好对学校组织运力、安排调度车辆、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工作。
(3)学校组织力量配合公安、交警,疏散人员、维护交通秩序,保持抢险现场交通通畅和秩序稳定。
(4)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援,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,及时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。
五、灾后应急措施
各学院、各部门、附属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体育场所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,首先做好本单位抢险救灾及自救、互救,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:
(一)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;
(二)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。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,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;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、医疗器械;
(三)学校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。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;协助电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,保障通信畅通;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,保证用电供应;
(四)粮食食品物资供应。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,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;
(五)维护治安稳定。配合公安、武警、保卫部门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,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。
六、保障措施
(一)信息保障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、报送、处理运行机制,确保信息安全畅通。
(二)物资保障。储备处置突发事件物资,保证物资、器材完好、可用。
(三)资金保障。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,专款专用。
(四)人员保障。建立应急突击队,主要由安全保卫、后勤管理、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。
(五)培训演练保障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,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,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。
七、善后和恢复
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,工作重点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和恢复,及时开展补救工作,积极做好善后工作,降低自然灾害损失,尽早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及工作秩序。
曲阜师范大学
后勤管理处
2024年4月1日